2024年11月05日 阅读量:
2021级、2022级、2023级各小班:
因第二批“国家奖学金”新增指标,拟评同学中有2名系原“国家励志奖学金”排名双前10%的同学,故学院将2个名额重新分配,分配后财务21级和农经23级各增加1个名额。现将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调整指标的拟评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11月5日——11月7日(三个工作日),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实名向学院党委办公室反映,电话:86290891,办公室: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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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