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7日 阅读量:
2021级、2022级、2023级各小班:
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学院资格审查,学院评审委员会和领导小组评审,现将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新增调节指标的拟评结果公示如下,“国家励志奖学金”公示期为10月17日——10月21日(三个工作日),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实名向学院党委办公室反映,电话:86290891,办公室:7-907。
det365在线平台党委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