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班: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四川农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4〕25号)、《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实施细则》(学发〔202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在全院2021、2022、2023、2024级全体学生中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二、学生完备申请材料
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附件一《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可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备查。如有低保证、残疾证等证明的,可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作佐证材料备查。不再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届时通过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审批工作。学生登陆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
(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在线申请。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如密码忘记,可联系学生权益部重置。学生申请具体流程请看附件七。
三、密切关注重点学生群体
1.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低保边缘人口、残疾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学生。
2.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大一新生。
3.其他情况,如因家庭有多位子女就读致贫的、因家庭有成员经常性就医用药致贫的等。
四、有序申请认定工作
1.各班于9月16日前自行组建评议小组(评议小组组长为班主任,副组长由评议小组成员自行选举,人数为7-13人,需单数),并选出一名督察员,填写附件三后在班级公示3天,电子档(以班级命名)于9月16日18:00前交至权益部邮箱3489952435@qq.com,纸质档自行保存。参与贫困认定的同学不能是评议小组成员或督察员。
2.各班评议小组人员于9月18日12:30在4-A-203参加贫困认定宣讲会。
3.学院将于9月19日公布督察员名单,小班自行联系分配的督察员,并于9月22日前自主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评议会,完成附件五,会议后将评议结果在班级公示1天并进行认可度测评,填写附件二,督察员据实填写附件四并交给对接的小班,小班将三份附件电子档打包至一个文件夹(以班级命名)于22日16:00前发至权益部邮箱3489952435@qq.com,并将纸质档保存好,后面统一上交。
4.各班负责人将所有纸质档(附件二、四、五)于9月23日19:00-21:00上交至七教904。
5.通过小班评议的同学待后续通知后于规定时间内通过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学生在线申请-新增”流程填写信息并保存进行在线申请。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9月16日18:00前 |
小班自行组建评议小组并选出督察员; 将附件三电子档(以班级命名)上交至权益部邮箱3489952435@qq.com |
评议小组组长为班主任,副组长由评议小组成员自行选举,人数为7-13人,需单数; 参与贫困认定的同学不能是评议小组成员或督察员; 附件三纸质档小班自行保存,后面统一收取。 |
9月18日12:30 |
贫困认定宣讲会 |
4-A-203 |
9月22日16:00前 |
小班自行联系分配的督察员,自主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评议会,完成附件五。 会议后将贫困认定同学的名单在班级公示1天并进行认可度测评,填写附件二。 督察员据实填写附件四并交给对接的小班; 小班将三份附件电子档打包至一个压缩包(以班级命名)发至权益部邮箱3489952435@qq.com |
纸质档小班自行保存,后面统一收取。 |
9月23日19:00-21:00 |
小班上交纸质档材料 |
在七教904收取 |
9月23日22:00前 |
完成登录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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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 |
学院公示名单三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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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请全院同学登录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完善相关信息,小班负责人确保全班同学100%入库。
六、联系方式
权益部向梓瑞(QQ:2059577890)
权益部盖迪(QQ:1987733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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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4日